球球,阿比甲當嘎。
TO LULU:
雖然我反對"天下無不是的父母"這句話,
從妳文中我也感受到你對爸媽和弟弟的怨念很深...
但媽媽還是有跟你一起去獸醫院,
甚至覺得是球球有不良影響,也許是為了保護你才做出如此遺憾的決定。
不管其他,光從養寵物來說,
既然是住在家裡,當然還是得顧及家人是否可接受,這很重要喔!
像我就超級想養貓咪,真的是超級喔!!
但因為我自己本身也是會過敏,我媽有超級潔癖,所以放棄。
(但如果我搬出去的話,我一定養!!)
養鼠寶是因為活動範圍小又可以長時間關籠子,
開銷也比貓狗少很多,我媽才接受的。
再來我覺得LULU也不要恨爸媽跟弟弟。
因為爸媽本來就不接受,是因為弟弟已經買了所不得不養。
弟弟的不負責任,確實不可取,但既然你接手了,那就是你的責任了。
意外發生也得處理,付醫藥費也是你該承擔的責任之一,
LULU也知道自己沒經濟能力,這結果其實可以料想得到的。
建議:
1.弟弟的任性要好好溝通,讓他知道鼠寶也是一條生命。
2.養寵物前請與家人獲得共識。
3.意外來的鼠寶真的沒辦法承擔,可以到鼠站PO認養文。
(鼠站有很多好的認養者可以讓你篩選,也許就不會再發生類似的悲劇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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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後由 伊嘜嘜 於 2013-12-25 04:24 編輯 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