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帖由 SanSan 於 2013-5-13 22:53 發表
如果您對管理群的逞處有任何意見 歡迎您跟任何管理員發短消息討論 謝謝!!
珊珊妳人好!我知道這不干妳的事!但是這樣懲處人,不止傷人還傷人心!
看著吧!以後論壇還會不會有哈拉王帶給大家歡樂就很難說了?
值得嗎?妳們有妳們的立場我也了解,我只是想表達會不會太過了?
這是個人認知,有人認為不會太過,有人認為太過,不好意思,我就是那個認為太過的人!
我不用贊同妳們!同樣的妳們也不必理解我!因為這是我的自由!也同樣是你們的自由!
也沒甚麼好爭的!只是我打心裡認為這種處理跟辦林益世收賄罪不成立,
陳啟祥行賄罪成立!給我的感覺差不多!那陳啟祥是行賄誰?一樣收賄阿扁就關到死!林益世就不成立?
為甚麼?不過就是法官的自由心證而已!還有甚麼說的?
[
本帖最後由 z5498a 於 2013-5-13 23:30 編輯 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