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處分人:呆呆愛
二、受處分族人帳號(暱稱):lovesmilxd
三、違規內容:原帖由
lovesmilxd 於 2013-3-27 10:57 發表
我也沒辦法 去那邊換 只有那幾個長條型的 ...
何況ㄧ推人要我去網路上買 ..
當我錢太多嗎.. 一天到晚都在花錢
人類吃飯也要錢 ..
這幾個月我看先暫時別花錢在鼠鼠身上了
鼠鼠東西已經夠多了
於是鼠鼠的檢查也先暫停好了 等6月份在說
原帖由
lovesmilxd 於 2013-3-27 16:32 發表
鼠鼠的事情並不是我能決定就能決定
因為剛開始鼠鼠並不是我買回來的
所以有些事情我
真的真的真的無法自己做決定
真的很抱歉 所以我真的真的沒辦法自己選擇
何況光是合龍讓他們分開養 我就被罵好幾天了
心裡真的很... 怒 但是我真的真的沒辦法自己決定
對不起了
原帖由
lovesmilxd 於 2013-3-27 16:37 發表
目前有分開了 所以關於健康檢察的事情我真的要問家人的同意
家人不同意 那我只好這樣了
原帖由 lovesmilxd 於 2013-3-27 21:22 發表
那你告訴我
我還能怎麼辦 ?
這件事情不是每個人都不願意這樣子的
何況一開始鼠鼠不是我買的
也不是我吵著要買的
我還能怎麼辦 ?
拿去放生 ?
送人 ? 是要送給誰 ? 上下左右鄰居都有人養貓養狗了
告訴我 我還能怎麼辦 ?
家人不願意讓我帶他們去做檢查 我還能怎麼辦 ?
跟我說 我還能怎麼辦 ?
告訴我阿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
原帖由
lovesmilxd 於 2013-3-27 21:37 發表
不然我家那四隻全部都給你好不 ?
還有我不是學生 我只是沒在工作而已
原帖由 lovesmilxd 於 2013-3-27 21:46 發表
可是我只能送給認識的人
認識的人我都問過了 不是家裡有養貓就是養一堆 ...
不認識的人我家人是不宜許的
我爸想把鼠送回寵物店 ..
原帖由 lovesmilxd 於 2013-3-28 11:01 發表
要鼠鼠是吧 那來我家來認養啊 ^^
敢不敢 ? 反正該說了我都說了
原帖由 lovesmilxd 於 2013-3-28 11:07 發表
因為是要找認識的人
而不是不認識的人
不認識的人我是不會給鼠鼠的
原帖由 lovesmilxd 於 2013-3-29 10:44 發表
我跟妳說 ...
不是每個人一定要配合的
不是每個人都一定要逼去送養的
不是每個人想法都一樣的
有些事情我們家狀況跟你們家都不一樣
有些事情我是真的要去問
有些事情不是說我能配合就能配合
就算妳拿槍逼我 我也沒辦法把他們給送走
因為送走的事情不是我說可以就可以
我現在也在跟認養人討論當中
認養人也是我家人當中挑選出來的
原帖由 lovesmilxd 於 2013-3-30 23:00 發表
我表妹她家就是合了 ...
原帖由 lovesmilxd 於 2013-3-30 23:04 發表
沒差 ... 我看她家的都沒打架 ...... 還滿乖的
原帖由 lovesmilxd 於 2013-3-30 23:41 發表
等我有遇到她再說吧 ......
她家只有兩個寵子.........
妳要免費送她四個寵子嗎 ......
她家有六隻........ 其中四隻是小鼠鼠
原帖由
lovesmilxd 於 2013-3-31 09:27 發表
如果是同種鼠放在一起 不至於被咬死 ...
寵物店的不就是同種鼠鼠放在一起了
若放了15~20隻 ... 就有百分之10%機率不會死...
就像我爸所說的 咬死就咬死 死了再買一隻就好了 搞不好感情會變好
( 我知道我爸說這樣的話馬上會被轟砲...
四、處分依據:
『鼠鼠認養站』站規 3.5版
05 散播對寵物鼠福祉有害的錯誤觀念(包括圖文)
例如:將倉鼠合籠,用水給寵物鼠洗澡。
即使在圖文中註明請勿倣傚也是一樣照站規處罰,請注意。
06 公然或以站內信索取物資或鼠鼠
公開索取物資是犯法的行為!
09 爭吵行為及蓄意筆戰挑起紛爭
本站為公開交流與討論鼠鼠的地方,歡迎任何帶著尊重與禮貌的建設性交流,
但若蓄意發表令人不適的言論(如酸文、謾罵..等),皆認定為蓄意引發族人滿,
以筆戰認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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違者比照私人糾紛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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勸告不聽繼續爭吵者則按此條例處罰。
五、處分內容:
禁止訪問7天,若是再犯永久禁止訪問+鎖ip,並列入黑名單
六、處分理由:
違反站規,依照規定處理
七、附註:
再次提醒各位鼠友們
倉鼠請務必一鼠一籠
謝謝
以及衡量自己不管是身體或是金錢狀況
還有家人是否同意養鼠等等
再決定自己是否合適養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