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題: [處分] 違反版規處分公告(1000326)(林裕誠)
CharmeC
鼠鼠名人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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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1-3-27 09:40  資料 私人訊息 
違反版規處分公告(1000326)(林裕誠)
標題:[處分] 違反版規處分公告(1000326)(林裕誠 )

一、處分人:CharmeC

二、受處分族人帳號(暱稱):(林裕誠)

三、違規內容:

天竺鼠一文中作出惡意攻擊性的回應:
那你養蛆阿 吃你得肉

四、處分依據:

『鼠鼠認養站』站規 3.4版

一. 09 爭吵行為及蓄意筆戰挑起紛爭
   本站為公開交流與討論鼠鼠的地方,歡迎任何帶著尊重與禮貌的建設性交流,
   但若蓄意發表令人不適的言論(如酸文、謾罵..等),皆認定為蓄意引發族人不滿,
   以筆戰認定。
   i.  本站不處理私人糾紛,請雙方私下協調處理,否則一律視為引戰。
   ii. 在他站發生之紛爭,亦視為私人糾紛,禁止在本站討論或引發爭執,
     違者比照私人糾紛辦理。
   iii.在即時通上吵架,若經管理者勸告馬上停止便不處罰,
     勸告不聽繼續爭吵者則按此條例處罰。

五、處分內容:   

罰則:禁止發文3天,累積2次紀錄則禁止發文7天,
   第3次再犯則永久禁止訪問+鎖ip。

六、處分理由:

此會員不做功課, 沒有身為飼主的誠意. 因自己的過失養死寵物鼠, 卻不反省還發多篇文想購買其他鼠種, 視小動物生命為玩具, 可惡至極. 3/26更在回文中寫出攻擊性的話語.

七、附註:

    站上不論年紀大小都可以自由發言,本站也不會因為族人年紀較小,
而有所差別待遇, 年紀小觀念正確大有人在, 但是切勿因為自己年紀小
就可以隨便草菅鼠命,這樣的行為實在令人無法認同, 另外需提醒族人於
好意勸告的同時, 用詞請避免過於情緒化, 以免造成反效果與無謂的糾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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