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想,這個問題....在這邊就算不懂法律條文也沒差。
因為,你自己所附上的檔案中。
就已經提到了
問:入境旅客攜帶動物或動物產品檢疫規定為何?
答:
一、 依據行政院函告,自96年1月1日起,除犬、貓、兔外,入境旅客禁止攜帶活動物。
二、 動物產品依據動物及【動物產品輸入檢疫條件】及農委會公告之【動物傳染病非疫區及疫區之國家(地區)】相關規定辦理。
問:旅客可否攜帶倉鼠(或寵物鼠)入境台灣?
答:目前除實驗用鼠得依據【實驗動物之輸入檢疫條件】辦理輸入檢疫程序外,其餘齧齒目動物禁止輸入,亦禁止旅客攜入。
另外,
自家寵物跟實驗動物又大不相同。
即使有些人家中的小寶貝們都是認養來自 實驗室。(我家也是...)
不表示 就試用此條例。
況且~你即便自己送去申請要完成
實驗動物的檢疫條件
檢疫所 即使接受檢驗,而你能接受自家寶貝要在檢疫所 三個月嗎?
因為我們不是飼養場~不可能會有 三個月內健康監測報告。
所以寶貝們最少要在裡頭待三個月。
可別說,我們都有自己帶去健康檢查~
我們的健康檢查 都是因為是自家寵物的健康為主~
但是相對於實驗動物的那些輸出入要有 的那些檢查來說,都只是一小部分而已。
實驗動物之輸入檢疫條件
這都還只是國內輸入的條件,在國外又更為嚴苛。
我們個人非研究單位,光是實驗與飼養地點~要怎麼填寫都是問題?
總不可能填寫自家吧?
另外,光是這些條件~即便帶的出去,卻會帶不回來。
就如同上面所說,你所附上的檔案裡面就已經說明的很詳細了。
詳細閱讀的話~就自己知道答案了。
不是因為政府嚴苛,不通人情~
但這些都是為了保護台灣本土自然環境,以及避免動物間傳染性疾病影響到國內。
另外,除去外島飼養的鼠友們期望可以帶回本島健診、就醫的問題外。
我不懂還有什麼因素會令人想冒這個險,帶小寶貝搭飛機、住貨艙呢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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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後由 小曜 於 2013-8-13 11:21 編輯 ]